“超级符号”本是王炸,可惜被华与华用废了(看叶茂中符号案例)
你有没有注意到,最近网上很多人都在吐槽华与华的“超级符号”其实是“超级抄袭”?没错,那些大量复制粘贴、缺乏创意、不负责任的做法,确实让人失望,甚至可以说是“丢人现眼”。
▲华与华作品:简单复制符号
但品牌猿认为,这口“锅”不该由“超级符号”来背——真正的问题在于,华与华偏离了广告人的初心和创意本质,把本该“超级有效”的方法论,用成了“改改就用”的偷懒模板。
在之前的文章里,我提到过自己是叶茂中公司的第三代弟子。在我们那个时代,“超级符号”绝不是简单的符号搬运,而是能精准击中品牌核心、打动用户心智的“超级创意”:“地球人都知道”的外星人、真功夫的李小龙形象、大红鹰的胜利之鹰,每个符号都与品牌核心和用户情感紧密绑定,毫无违和感。
▲叶茂中作品
刚加入公司时,叶老师就反复强调:“每个品牌都需要一个专属的传播载体——有了它,品牌传播效率才能翻倍。但找载体绝不是‘凑数’,它必须凸显品牌的核心特质,而且,必须有创意。”
基于这一原则,我们为众多品牌找到了专属超级符号:361°的“豹子”、柒牌的功夫、雅克的“V9”、中华英才网的“超人”、赶集网的毛驴、马蜂窝的“唐僧”——这些符号没有一个是简单复制的,每一个都彰显品牌主张,与用户认知无缝衔接。
▲叶茂中作品
广告大师李奥・贝纳曾有名言:“成功广告的秘诀,不在于创造新奇的文案和图片,而是让熟悉的元素产生新关联。
不过,必须承认,华与华将符号学与李奥·贝纳的理念结合,提炼出“文化母体”概念,构建了一套逻辑自洽、易于落地的理论框架——这让“如何找符号”变得有章可循,“超级符号”理论本身的价值不容否定。
问题在于,华与华把“有章可循的理论”当成了“不用思考的模板”:不做创意创新,只搞简单复制;不在品牌核心上深挖,只在现成符号里“找同款”,还以“审美是人性问题”为借口——硬生生把“超级符号”从“高效工具”拖入“抄袭”泥潭。(当然也有好作品)
▲华与华作品:格子符号被反复使用
从事品牌营销25年,我亲手操盘过许多靠“符号”打响品牌的案例,也目睹过因滥用符号而失败的教训。今天不空谈理论,也不拆解复杂方法,只想结合自身经验,顺着广告大师的思路,分享几点关于“超级符号”的认知建议:
认知一、超级符号不是“万能神药”,但没有它却“寸步难行”回顾广告史和营销发展,你会发现“超级符号”始终扮演关键角色。无论是品牌LOGO、精准定位、USP、广告创意还是视觉设计,最终都需要一个“符号”作为落脚点,才能扎根用户记忆,实现价值传递。
我想强调的是:如果能为品牌找到“天命所归”的超级符号,那真是捡到宝了——它能用最低成本撬动最大传播效果,让后续营销事半功倍。
但必须清醒:别把超级符号当“万能神药”,它只是品牌建设的“第一步”。比找到符号更重要的,是为它“注入灵魂”:如何将符号融入包装、门店、广告、社交媒体等全场景,构建高辨识度视觉体系?如何赋予符号个性与温度,让它从“静态图案”变成“有血有肉的人格”?又如何通过互动设计,让用户主动爱上符号,进而认同品牌?
以蜜雪冰城为例,它的成功不单靠雪王符号或魔性歌曲,也不只靠统一视觉——关键在于让雪王“活”起来:蹭热点时互动调皮,保持新鲜感;玩跨界时贴合年轻语境,拉近距离;做公益时传递温暖,赋予温度。用户喜欢的不是卡通形象,而是背后“平价、有趣、接地气”的品牌个性。
认知二、模仿是起点,“超越”才是终极
先打破一个误区:很多人以为伟大艺术家必须100%原创,但事实上,模仿、借鉴前人作品是常态。
毕加索曾说:“好的艺术家抄袭,伟大的艺术家偷窃。”乔布斯也直言:“我们一直使用别人的成果。利用人类经验进行发明创造很了不起.....。我们从不以窃取灵感为耻。”
两位大师点明了创意真谛——真正的创作,不是“无中生有”,而是“有中生新”。
但“模仿”与“抄袭”有本质区别:前者带着“改造”思考和“超越”野心,后者只是无脑复制。关于“原创”,我们需建立四个务实认知:
1、原创不是“凭空造新”,而是“改造优化”!
没有创意是凭空蹦出来的,大多是在他人基础上“改造优化”。
打造超级符号时,不是创造陌生图案,而是借鉴符号的“认知优势”——文化母体,再结合品牌特性改造——换形态、赋新义、搭场景,让它从“通用符号”变成“品牌专属资产”。
★在别人基础上,找到更贴合品牌、打动用户的表达,本身就是创意能力。
想理解“改造优化”,可从“山寨”找灵感——这种“在已有基础上精准改动创造新价值”的逻辑,案例比比皆是:
早年的山寨手机,不止模仿外观,还增加假币检测、四卡四待、大功率外放、内置100种游戏等功能,击中特定人群需求,跳出“廉价仿品”标签,拥有独特价值;汽车领域更典型:比亚迪借鉴成熟车型起步,小米SU7“致敬”保时捷Taycan。大家心照不宣,却因面向不同人群、提供新价格和生活方式,创造新价值。
德国哲学家韩炳哲在《山寨——中国式创新》中评价:中国山寨不全是粗制滥造。设计功能媲美原版;技术审美修改赋予身份。它能快速适应特殊需求和情境。若只视山寨为欺诈,就忽略了其创造力。
2、模仿的目的是“找到自己”。
伟大创作者不止于浅层模仿,而是在模仿中“消化吸收”,寻找独特性,实现差异化表达。
比如都用动物符号,别人用豹子传递“速度力量”,你可用熊猫表达“温和亲近”;别人借“鹰”象征“胜利”,你可借“鹤”表达“长寿”——模仿是“入门课”,真正“必修课”是思考:“别人逻辑是什么?我的品牌差异在哪?如何把‘他的方法’变成‘我的特色’?”
这里再次暴露华与华的“懒惰”:用卡通IP作符号没错,但毫无新意的表现让“丑”名副其实!
▲华与华作品:各类卡通IP
叶茂中的案例完美诠释“模仿即找自己”:
大红鹰:不盲从通用鹰形象,用“胜利之鹰”回答“大红鹰是怎样的鹰”。以“胜利V符号”注入积极联想,呼应绝对伏特加“强符号构建认知”逻辑——致敬藏于创意底层,让“胜利”成专属标签。
▲叶茂中作品
致敬崔健:最强模仿是叶老师对崔健的致敬。不简单借用形象,而是注入“反叛真实摇滚精神”,让品牌传递独特态度,是“模仿中找到自己”的高阶玩法。
▲叶茂中
所谓原创,就是在模仿中发现哪些改造有效、哪些特质属于自己。模仿目的不是成为“第二个谁”,而是认清“我是谁”,实现自我成长。
3、“再设计”思维:从模仿到重新定义
“从无到有”是设计,让旧事物重生也是设计。在日欧美,“再设计”是成熟理念。日本设计师佐藤大认为,这是一种思考方法——重新审视旧作品,让它更符合时代需求和生活方式。这像设计“生物工程”,抽取旧作优良“基因”,重组创新。
区分“模仿”与“再设计”有两个关键:
是否从旧事物提炼核心价值用于新设计?新设计是否吸引新消费群体?
“模仿”只是事物延长线,用户市场不变,未提炼核心价值,只是简单加工。
若乔布斯只把Walkman颜色从蓝变红,是“模仿”。但变成iPod,延续“外出享受音乐”功能,加入新玩法,拓展新用户,就是“再设计”。
对品牌创新,“再设计”就是“重新定义”——不是颠覆过去,而是让过去价值在当下发光。
记住:仿我者死,学我者生,越我者兴。
认知三、广汲养分,不忘初心,才是避免“符号枯竭”的关键华杉本人博览群书、金句频出,可为何团队陷入“符号抄袭”困境?
▲华与华作品
我认为,问题在于学习广度不足:创意困在“广告业用过的符号板”里,未从艺术、文学、生活、科技等领域汲取养分——这种“内卷式抄袭”,难出创意。
更本质的是自我要求松懈。回想叶茂中老师那句“没有好创意就去死吧”的狠劲,可见创意行业核心竞争力是对“极致”的追求。一旦降低标准,把“能用”当“好用”,“复制”当“效率”,同质化难免。
▲华与华作品VS叶茂中作品
对品牌人、营销人,“持续学习”是必修课。但学习核心不止专业知识,更要跨界“破圈”——从无关领域挖掘创意可能。
《广告狂人》原型、美国广告传奇乔治・路易斯分享秘诀:为突破思维壁垒,我常去博物馆,每周都去。人类艺术结晶能帮你突破壁垒,适用于任何领域。
▲美国广告传奇乔治・路易斯
英国创意鬼才保罗・亚顿忠告:人们总找新创意抄。但想抄出‘原创感’,就去艺术、文学、科技、生活里找,从意想不到的东西里抄。
▲英国创意鬼才保罗・亚顿
最后想说,真正的“超级符号”,不是“从别人那复制的图案”,而是为品牌找到“独一份”的符号,不偷懒、不敷衍、不将就,才是对理论最好的敬意,也是对自己工作的基本尊重。
▲华与华作品:超级符号理论
再分享三个关于“策划人品牌人”的洞见,供你思考:
1)、所有企业(包括我们),本质是经营与创造知识的机构,是人类知识前沿的开拓者——请相信我们的力量。
2)、若你认为广告只是欺骗,而非文化标志,就永远不懂伟大创意的潜力。所以,我们应为完美而工作,而非利益。
3)、若自认“原创”某物,往往因见识浅;若自认有“新思想”,那因阅读不足。
从任何引发共鸣、激发想象的地方“偷”。
狂热吸收电影、音乐、图书、绘画、诗歌、摄影、梦境、树木、路标、云朵、光与影。
专注偷那些直击心灵的东西。
只有这样,你的作品(及赃物)才显真实。真实无价。
独创不存在。别操心隐瞒偷窃——若喜欢,庆祝吧。
记住让吕克•戈达尔的话:「别在意从哪儿拿,要在意用在哪儿。」
——英国创意鬼才保罗・亚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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