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斑不成反被坑?律师:虚假宣传可主张“退一赔三”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陈奥男 实习生 谢菲儿 长沙报道
您是否也曾被美容广告的“低价诱惑”所吸引?一位郴州市汝城县的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栏目上倾诉了糟心经历:“说好6800元‘无尴尬期’祛斑干净,结果半年后斑没少还反色!”
2024年4月,该网友被某皮肤管理中心的“399元祛斑体验”广告吸引,到店后工作人员热情推荐6800元的“无尴尬期祛斑”项目,并承诺“彻底祛斑且无二次消费”。在反复确认后,网友分两次付款,总计支付6682元。
三次仪器治疗后,店家突然改口称“需要额外购买产品巩固效果”,诱导其又花费1000余元。半年过去,斑点不仅未消失,反而出现反色副作用,店家竟要求再花数万元购买年度维护产品,否则无法保证效果。
虚假宣传涉嫌违法,消费者有权追责
针对此事,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叶佩玲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该皮肤管理中心承诺“无尴尬期、无二次消费”,之后却不断诱导额外消费,明显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琳也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口头承诺“无二次消费”已构成合同内容。销售方后续要求支付产品费用及维护费,属于单方变更合同,构成违约。该网友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费用。
锁定违约事实,法律途径实现“退一赔三”
“保留的录音是直接证明店家前后承诺矛盾的关键证据。”刘琳强调,支付凭证、消费记录等材料也让维权诉求有坚实支撑。
对于具体维权,叶佩玲建议分阶段推进:与店家协商退款,过程中注意录音保留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12315平台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提交投诉信、支付凭证及录音摘要等材料;若涉及医美资质、超范围执业等问题,还可向12320卫生公益热线投诉。
若投诉无果,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退一赔三”,即要求退还已支付的6682元并获得三倍赔偿。如发现涉事机构存在无证经营、诈骗等行为,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刘琳提醒,美容消费需谨慎,面对“包干价”“无后续消费”等承诺时,应要求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妥善保留所有凭证,遇纠纷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切勿因怕麻烦放弃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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