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发帖、发布虚假评论,两名“网络水军”被判刑
你是否曾在网络上看到过那些声称可以付费删帖、发帖的小广告?当心!这些看似轻松的“网络水军”操作,实则已踩上法律红线,涉嫌犯罪。
近日,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网络水军案件:被告人李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葛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本案中,李某和葛某系夫妻关系。从2019年3月到2023年2月,二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在“天涯社区”“麻辣社区”等网站从事曝光和举报类帖文的发布及推广业务。葛某负责注册网站账号和会员,并通过微信对接客户;李某则联系委托人,按需发布帖文并进行推广,业务覆盖全国。
为获取高额报酬,两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批量操控软件、购买账号等方式,提供有偿发布虚假评论、制造虚假浏览量等服务。他们发布了大量涉政、涉公职人员的虚假信息,内容敏感,引发网民热议和网络舆情,损害相关单位及个人名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截至案发,涉案金额达16.2万元,单笔金额高达1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和葛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信息却有偿发布,非法经营额达16.2万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李某系主犯,葛某系从犯,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依法从轻处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法官说法
苍溪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 邱孟玲
冒充客服或网站工作人员,接受委托发布帖文、推广内容,并使用软件有偿提供虚假评论和刷量服务,以此牟利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本案中,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信息却有偿发布,非法经营额达16万余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此案有效打击了网络谣言及相关犯罪,为受害者正名,对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具有引导意义,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惩治利用信息网络攻击、诬陷行为的决心。
专家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印波
本案在定性量刑上符合刑法及司法解释,体现了对网络水军行为的严厉惩处。法院依法适用非法经营罪,遵循罪刑法定原则,有助于维护健康网络生态和公平市场秩序。该领域犯罪黑数多,灰色产业链猖獗,急需典型案例指引。
本案宣判影响深远,向网络营销行业传递了“有偿发布虚假信息即属非法”的强烈信号,实现了特殊与一般预防效果,对从业者形成威慑。
未来需加强技术取证、完善举报机制和轻度行为处罚,以实现更精准监管。
文|杨傲多 沈仲亮
来源: 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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