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心案例:70万罚单,竟因一词用错!
案例一: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时间表述陷阱
违法焦点:房地产广告·以时间表示位置
案情简介
您能想象吗?一家公司仅因广告中用了“20分钟到达”这样的词,就遭重罚!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通过网站发布广告,声称“八达岭孔雀城、京张高铁20分钟到达北京北站”,这种以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方式,直接违反《广告法》。2019年1月,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10万元。
案例评析
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不得用时间暗示位置。本案中,当事人以“20分钟”“45分钟”等词汇误导消费者,属于典型违法战术。简单的时间表述,竟成法律红线,企业务必警惕!
法条规定
《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并不得含有:
(一)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
(二)以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价格管理规定;
(四)对规划设施作误导宣传。
案例二: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虚假宣传代价
违法焦点:房地产广告·虚假信息
案情简介
广告词玩花样,后果多严重?南京某公司通过公众号将公共绿地包装成“私家庭院”,并虚假宣传“电梯直接入户”,实际却不符。这种欺骗行为违反《广告法》,2019年3月被罚70万元!
案例评析
广告信息必须准确,任何夸大都会构成虚假广告。本案揭露了常见战术:用华丽词汇掩盖真相,企业切莫触碰底线。
法条规定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内容虚假或误导消费者,即构成虚假广告,包括:
(一)商品或服务不存在;
(二)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使用虚假证明材料;
(四)虚构使用效果;
(五)其他欺骗情形。
案例三:山西某网络科技公司——投资广告风险警示
违法焦点:招商广告·风险提示缺失与形象滥用
案情简介
投资广告看似诱人,但暗藏危机!山西某公司在平台发布“推荐榜、赚取收益”等内容,未提示风险,还滥用专家形象作证明。2019年1月,因违反《广告法》被罚10万元。
案例评析
招商广告需明确风险,禁止用权威背书。本案凸显多样性战术:用收益吸引眼球,却忽略责任,企业应引以为戒。
法条规定
《广告法》第二十五条招商广告应当提示风险,不得含有:
(一)保本或收益承诺;
(二)利用机构或专业人士推荐。
来源:腾讯广告法务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注重交流执法经验
关注消费维权动态
同护市场公平正义
共观市场经济大潮
权威●专业
半月沙龙微信
输入公众号“市场监管半月沙龙”,即可找到。
相关问答
福州一医院发布“含有色情暗示内容”广告被罚11万元,被列入市场总局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你怎么看?
国家有《广告法》,监管部门认定正确,违法必究。企业应严守法规,避免类似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