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诱骗老人消费、擅自收集个人信息!七起典型案例重磅公布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您是否担心家中老人被虚假广告欺骗?在重阳节这个敬老的日子里,市场监管总局重磅揭露七起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让我们一起揭开这些骗局,提高警惕。
一、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科奥世纪百货店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
案情介绍:不法商家北京科奥世纪百货店采用“线下引流+私域直播”的新型陷阱,以“1元购10枚富硒鸡蛋”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到店注册会员并加入微信群,构建私域流量池。随后,通过直播和微信群,虚假宣传普通农产品“黑玛卡”为国际品牌产品,并夸大其功效,如“调节身体机能”、“紧致抗皱”等,严重欺骗消费者。更甚者,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收集老年人个人信息,侵害其权益。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警告和12.04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本案揭露了“线下引流+私域直播”模式下的多重违法手段,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健康焦虑实施精准欺诈,危害叠加。查处行动有力震慑了违法者,守护了消费者权益。
二、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阿换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阿换网络科技公司通过自建网站开展私域直播,外聘主播向老年人推介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并虚假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效。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支持宣传内容,存在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5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商家借私域直播隐蔽性,以“伪科学养生课”为幌子,虚构产品功效,侵害辨识能力弱的老年消费者。本案为规范行业树立了典型。
三、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滁州越强医药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滁州越强医药公司通过短视频平台引流老年人至微信群,虚假宣传药品“灵芪红胶囊”具有“永葆青春”等夸张功效,并安排“水军”发布虚假评价,诱导下单。
法律依据及处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本案展示了网络“坑老”链条:直播引流、虚假宣传加“水军”话术,系统性强。查处有效打击了此类违法行为。
四、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东乡区兵秀日化用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兵秀日化经营部在宣传中夸大产品功效,如声称“淡斑美白”、“抑制癌细胞”等,向老年人销售普通商品,无法证实宣传真实性。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利用老年人健康心理,设置陷阱虚假宣传,本案提醒消费者理性购物,打击了违法行为。
五、山东省冠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冠县怡鑫生活便利超市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怡鑫超市以“1元购鸡蛋”吸引老年人,通过直播虚假宣传普通食品具有医疗功效,如抗菌、抗肿瘤等,欺骗消费者。
法律依据及处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6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打着“包治百病”旗号,假意关怀推销产品,查处中同步普法,增强了老年人防范意识。
六、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州康尔美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康尔美公司通过“以老带新”引流,在宣讲活动中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具有治疗功效,如消除斑块、改善高血压等,诱骗老年人购买。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5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会销活动虚假宣传,严重侵害老年权益,本案彰显了执法力度,维护了市场秩序。
七、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四川瑞康之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瑞康之家组织老年人免费体验产品,并观看宣传视频,虚假宣称保健食品能治疗糖尿病、癌症等,无法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及处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60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揭露“免费体验-制造焦虑-虚假宣传-高价销售”链条,本案推动企业合规,净化了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随着“银发经济”发展,部分商家利用老年人养生心理,采用不良营销诱导非理性消费。2025年,总局开展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切实维护了公平竞争环境。
(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相关问答
虚假广告的案例有哪些-免费法律咨询-华律网
[回答]虚假广告案例频发,例如某减肥产品广告宣称一周瘦十斤,无效退款,但消费者使用后无效,商家拒退。调查显示广告内容不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