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七起老年人虚假广告典型案例曝光,严打“坑老”骗局

mysmile 4个月前 (12-04) 广告新闻 52 0
重拳出击!七起老年人虚假广告典型案例曝光,严打“坑老”骗局

虚假宣传诱骗老人消费、擅自收集老人信息……七起典型案例公布

注意了!今天是重阳节,市场监管总局重磅公布七起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揭露不法商家的多种欺诈手段。

一、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科奥世纪百货店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

案情介绍:北京科奥世纪百货店采用“线下引流+私域直播”模式,以“1元购10枚富硒鸡蛋”为诱饵,吸引中老年消费者到店注册会员、加入微信群,构建私域流量池。当事人在直播及微信群中,将普通鸡蛋冒充“富硒鸡蛋”,并虚假宣传“黑玛卡”为“法国兰蔻集团出品”,谎称具有“调节身体机能”“紧致抗皱”等功效,冒充品牌合作。同时,未明示、未征得同意,擅自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严重侵害中老年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警告和12.04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本案是新型营销模式下多重违法的典型,集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与个人信息侵权于一体。不法商家精准利用中老年消费者健康焦虑和信息辨识弱點,实施针对性欺诈,扰乱市场秩序。查办有力震慑了不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二、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阿换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阿换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通过自建网站开展私域直播,外聘主播向中老年消费者推介“君仙谷不老酒”“舒康奇力子灵芝孢子油软胶囊”等产品,谎称具有疾病治疗功效。经查,上述产品为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当事人无法证明宣传真实性,构成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5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本案中,商家借私域直播隐蔽性,以“伪科学养生课”为幌子,虚构产品功效,欺诈辨识能力弱的老年消费者。查办有力规范了行业,为“银发经济”营造了良好环境。

三、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滁州越强医药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滁州越强医药咨询有限公司通过短视频平台引流老年消费者至微信群,在群内虚假宣传药品灵芪红胶囊具有“永葆青春、延长寿命”等功效,并冒充消费者发布不实购买评价,诱导下单。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本案揭露了“网络引流+私域欺诈”链条,商家利用虚假宣传和“水军”话术,系统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查办有效打击了“坑老”违法行为,震慑了网络经营者。

四、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东乡区兵秀日化用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抚州市东乡区兵秀日化用品经营部在宣传“白云山维一植物精油”等产品时,谎称具有“淡斑美白”“提高免疫力”“抗辐射、抑制癌细胞”等功效,向中老年消费者销售。当事人无法证明宣传真实性,构成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商家利用老年消费者健康迫切心理,设置陷阱,虚假夸大普通产品功效。查办提醒老年消费者理性消费,打击了违法行为。

五、山东省冠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冠县怡鑫生活便利超市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冠县怡鑫生活便利超市以“一元购鸡蛋”吸引老年消费者,通过直播和现场讲解,虚假宣传蜂亿健牌维生素D软胶囊等普通食品具有抗菌、抗氧化、增强免疫、降血糖等多种医疗功效。当事人无法证明宣传真实性,构成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6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本案中,商家打着“包治百病”旗号,利用情感关怀推销产品。查办中同步普法,清晰说明产品定性,争取消费者理解,有效打击了不正当竞争。

六、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州康尔美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广州康尔美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通过“以老带新”引流,在宣讲活动中虚假宣传“红曲银杏叶丹参胶囊”保健食品具有消除斑块、改善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治疗功效。当事人无法证明宣传真实性,构成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5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商家借会销活动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效,诱骗老年消费者。查办有力维护了老年消费者权益,震慑了不法行为。

七、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四川瑞康之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四川瑞康之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老年消费者免费体验产品,并观看宣传视频,谎称“蜂胶苦瓜银杏叶软胶囊”具有治疗糖尿病、癌症等功效。经查,该产品为保健食品,不具备治疗效果。当事人无法证明宣传真实性,构成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60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本案揭示了“免费体验—制造焦虑—虚假宣传—高价销售”违法链条,商家编造话术诱骗老年消费者。查办推动了企业合规,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随着“银发经济”快速发展,部分商家利用老年人养生心理,采用不良营销手段诱导非理性消费,造成“坑老”乱象。2025年,总局部署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

(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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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宓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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